標題:
莫讓「光」為攝影減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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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Babs6847
時間:
2010-4-29 03:00
標題:
莫讓「光」為攝影減分
新學攝影的人容易產生這種誤解,閃光燈就是在光線昏暗的時候拿出來打打光的。買相機的人越來越多,為相機配置閃光燈的人卻相對少得可憐。
事實上,僅僅滿足於使用內置閃光燈,或者不懂得如何使用閃光燈,常導致拍出的照片帶有「驚悚」效果:人臉上產生光斑,看起來滿面油光;被攝體光滑的表面產生刺眼反光;內置閃光燈讓被攝對像變成紅紅的「兔子眼」;背景一片漆黑,只有鏡頭前的人像突兀地冒出來……
列舉這麼多無非是想說明,即便作為一名業餘攝影愛好者,我們對於閃光燈的態度也應該有所改變———有好的相機就應該配備好的閃光燈,而就算使用內置閃光燈,也要講究技巧。
燈頭避免直射被攝體
應將閃光打在白色天花板或者白牆上,利用反射定律(入射角等於出射角),估算出反射光線的落光位置,使光線通過反射後能夠正好落在拍攝對像上。這樣製造的光線柔和自然,表現人物更加生動、質感。
這一點專用閃光燈更容易做到,因為專用閃光燈可以上下左右扭動,對準不同角度。而內置閃光燈只能正對前方,因此要讓內置閃光燈改變照射方向,需要耍一點「小花招」,譬如將綿紙遮到閃光燈前,讓光線分散而顯柔和。
如果沒有白牆,也可適當利用柔光罩、反光板。
光線充足也需要閃光燈
人們往往有誤解,當在光線充足的時候拍攝人物或物體時,就不需要用閃光燈了。其實答案不盡如此,有時候正因為光線充足,才導致明暗對比強烈。比如拍攝側光或逆光的近景和人物活動特寫,這時逆光的人臉會顯得一團漆黑,或者人像鼻子下的陰影會格外突出,這時需要開啟閃光燈以減輕陰影。
需要注意的是,使用閃光燈做輔助光,其強度不能超過主光,一般低1至2擋為宜(可以在閃光曝光補償中調節),這樣畫面才顯得逼真、自然。
暗環境下要使用「防紅眼」
在暗環境下,人的瞳孔會張開得很大,閃光燈發出的光線會通過瞳孔照射到眼底視網膜上再反射回來,由於人的視網膜是紅色的,反射回來的紅光被記錄在照片上,就形成了「紅眼」。許多相機提供了防紅眼方式,它的原理是在快門開啟之前,閃光燈先進行一次預閃,待眼睛的瞳孔收縮後再開啟快門,同時閃光燈正式閃光,這樣就最大限度地減輕了紅眼。所以我們在暗環境下拍攝人像時,一定要開啟防紅眼功能。
3米———閃光燈與被攝體的距離最好不要超過3米。超出這個距離,閃光燈不僅不能照亮被攝體,還會讓被攝體也變成漆黑的背景。
5-6張———拍攝前應通過降低閃光燈的功率輸出,讓它的光線最大限度接近環境光。為此應當拍攝測試照並逐步為功率降擋,這樣的試拍可能需要拍攝五六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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